2018年11月8号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间与公司协商好每月按原有工资的80%支付,但公司只支付了3个月后再也没支付后面的工资,公司社保那些还有交,4月底与公司沟通五一假期结束回去上班,公司以工作繁忙迟一些给答复上班时间,直到五一假期结束再次与公司沟通,公司给出答复暂时不回公司上班,而且告知公司在考虑是否再需要这个职位,没有告知多久有答复。期间社保正常再交,但工资并没有发(与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公司已工作三年,目前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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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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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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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