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山东省菏泽曹县的社保卡能在济南省立医院报销医疗费吗

保险纠纷
2019-05-17 20:56: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能在济南省立医院报销医疗费。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依据:劳动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社保卡不是能在异地直接使用的,如果在异地住院治疗,那么是可以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

    需要员工先垫付费用之后,携带医疗发票、治疗记录以及医药清单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之后报销。

    报销时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4、疾病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7、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