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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一名护士 上班期间 被有艾滋病和梅毒的患者的输液针头刺破手指。自行去传染病医院看,但我们单位一直责备是我自己不小心,所检查的项目的费用,我们单位要付百分之五十的费用。但是我需要服用一个月阻断艾滋病的口服药,三周的肌肉注射针。因为这种病,有潜伏期,后期也需要定时复查。但是我和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还需要用药一个月后复查有没有传染。这个要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7 04:34: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你可以先向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和让用人单位承担没有在用工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请用人单位支付因相应的医药费用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同时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很显然,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此法。但如果给先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正好也应证了此法第八十九条的重性。(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 你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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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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