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甲公司介绍承包了乙公司的工程,甲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为由,收取了我个人50万质保金,承包合同是用公司主体与乙公司签订的,现在工程于2018年已经完成,但甲公司一直拖着不返回50万的保证金,请问这种情况通过法律径参追回吗?当初甲公司出具了一张收据,上面只注明“质量保证金”,无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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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工程顺利完成,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当返还。
2. 您和甲公司有签合同吗?保存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您可以联系我详细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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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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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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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有没有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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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与对方有签订协议吗?50万保证金有转账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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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还在质保期内?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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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质量保证金收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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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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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据您所说,应该是可以收回,如果甲坚决不返还,可诉讼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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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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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