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他不属于敲诈,他要求1000元的赔偿是合法的。建议您可以态度友好地协商,请求降低赔偿金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过期食品),可以要求退款并赔偿,所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若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所以他原本可以要求退10元,再让您赔偿10乘以10即100元,但是由于100元的赔偿远远不足1000元,因此他可要求直接赔偿1000元。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