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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一家超市买了一包绿豆糕 今天打开吃了一口觉得味道不对 自然的看了看生产日期09年6月1日 保质期为6个月 超市小票还在 目前为止身体还没有出现什么不良反应,请问 我应该怎么做 向超市提出什么样的赔偿才算合理 如果日后身体出现什么不适 超市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谢谢。

损害赔偿
2010-01-18 20:24: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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