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舞台剧工作人员(实习)
昨天在舞台剧帮忙,看表演的时候偷拍了一段视频(几分钟,而且很糊基本什么也看不见),但可能被其他工作人员发现了,后来我就自己删掉了,但现在公司上层突然解雇我,没有说明原因,如果过几天他们要求我赔偿侵权我该怎么办?我签过保密协议上面说不得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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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即使保密协议上有这一条,你录像又没有扩散出去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和影响。说白了公司辞退你都有问题的,因为不属于什么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鉴于你是实习,也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和他们计较了,另找一个地方吧。至于赔偿,呵呵,门都没有,要起诉你我帮你免费打,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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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如果构成伤残的,除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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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对企业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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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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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