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首付时我们夫妻俩20万,我老婆娘家借给我们15万,我们付首付时,把钱都打入我老婆娘家人的卡上首付的,现在是我老婆的卡每个月转给她娘还帐,和每个月的房贷,请问若以后有经济纠纷,她娘家人就说首付是她对自己女儿的赠予,因为当时房产证只有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怎么办?而且我现在想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我老婆说我不信任,要离婚跟我,请问谁首付过她娘家的卡,就认定全部的35万都是赠予她子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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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这个情况,如果发生财产分割纠纷,对你不利。以你妻子的名义购房,首付款可以是由你妻子的卡上或者你的卡上支付给出卖方,如果是经过你妻子的娘家人,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35万全部是娘家人出资或者对你妻子一人赠与。如果现在有感情纠纷,建议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追问:那这种成立的几率高吗?这个会通过我们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依据吗?或者银行保留转账记录大概几年,如果按照出资份额分割成立吗?
解答:银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具体保留几年没有统一答案,按照出资额分割不一定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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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您可以根据您的出资主张您的份额。详情可电询为您进一步解答。
追问:就是说,没有经过不动产登记的,他们没有权利混淆我们夫妻自己的共同财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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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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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份额分割
追问:如果她们故意混淆我们共同财产,法律会支持这种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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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5万可以是她娘家给她女儿的赠与,不过婚后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20万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具体可电联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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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