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九七年借给债务人二千元钱,后来到期不还,我起诉到法雇,我交了诉讼费78元。后来法庭下了调解书,要求债务人在三个月还清,这样法庭又收了我执行费二百八十元。
等到执行的时候,债务人一家跑掉了,不知去向,
后来庭长说沒办法,只有见到人在执行。这样到了二O一五年这家人回来了,法庭的庭长換了好几个,我拿着调解书和一些材料去法庭要求执行,庭长说不是自已立的案子,不管。
后来悄悄给他六百元钱,庭长这才接手这个案子,执行时债务人提写一份异议书,大体内容二条,
第一,这笔钱私下给了。这胡说八道。沒有证据又沒收条怎么给的呢?
第二,债务人提出过了诉讼失效期了,要求法院播回债权人的请求。
这次执行时间已经六年了,迟迟推托,每个月我都跑几趟法庭。昨天我去法庭忽然告诉我不管了,找县法院执行局长又不接见你,现在我是真沒有办法,我是农民,种九亩玉米地又不出钱。也请不起律师。请尊敬的律师回答几个问题和指点。
一、 债务人一家失忠十五年后回来 ,是不是诉讼失效。
二丶 债务人说把钱还了,又沒有证据,生不生效,
三丶诉讼费和执行费等一切费用我白交了吗
我应当到什么地方去维权,敬请您给与指点。
四月十七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