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给孙女购买学区房,现金都是女方父母出,如果产证名字写女方的话,那么这套学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样才能避免以后万一感情出现问题,男方索要房子份额,保护女方和女方父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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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给出了明确答案,这个上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不放心,有两个办法,寻找当时女方父母付款买房的证据,或者与男方签署一个协议,把房款来源、产权归属、离婚后男方放弃主张等内容用书面形式确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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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全款购买的,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也可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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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额出资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也没有贷款的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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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保留好相关出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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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父母一方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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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女方父母做个赠予协议,证明房产是赠予女方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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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的表述,视为你父母对你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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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出资凭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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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署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一对一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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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去公证份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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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具体方案,欢迎电话联系面谈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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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女方父母购买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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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款购买的,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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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房子的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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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婚后购买或者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避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女方父母与女方达成赠予协议并公证。
追问:赠予协议是女方父母和女方之间,公正是不是需要男方也要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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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