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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年初外出旅游,在景点区参加拖伞活动时意外摔断腿,景点区的 拖伞活动已投保,发生的医疗费凭发票由保险公司赔付,现已赔 付。另外,这次外出旅游在旅行社又买了团体旅游意外人身保险 。等于买了2份保单,请问我是否可以凭医疗费发票的复印件及 相关材料去保险公司在做赔付。 保险公司的人说这是补偿性保险,不重复补偿。 我又听一个律师说这是受益性赔偿,可以重复补偿。 不知谁对谁错,请大家评评理!! 谢谢!!

证券投资
2004-07-10 06:14: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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