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企业在补生育津贴差额时应该按照底薪还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如果我是2018年休产假,是按照2017年平均工资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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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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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生育期间的工资是高于生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的月度标准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核定的,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那么生育津贴的月标准就是多少。
这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很多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基数缴交的,缴费基数里通常是不包含福利、奖金等金额的,甚至有的公司只按最低缴费基数缴交社保,二是社保缴费工资是基于上一年度的工资进行当年度工资核算的,很多公司每年都有调薪,今年工资自然高于往年。
所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低于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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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必须要无条件支付他们应享受的生育津贴,然后再由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但是如果自己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话,那么只是按照生产之前的工资发放了。不管怎样,用人单位均应当依法发放工资,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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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付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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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照生产月所在单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减去已支付的生育津贴,就是公司应补足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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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