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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生了大病,在广东中山市人民医院治疗,因为我老婆买了社保,报销了部份费用,我老婆在湖南益阳老家又参保了新农合,请问我在医院的贯用可以二次报销吗?

婚姻家庭
2019-06-03 16:32: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常都是要拿发票报销的。
  •   新农合报销以后,合规的自费累计超过1.5万元的可以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1.5—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这个实行分段补贴,封顶线为30万元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需要带四种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新农合医疗证及复印件,新农合出院补偿单,银行卡,医生证明、住院小结、住院收据、医药明细、患者身份证、第一次报销凭证等,去当地社保局报销
  •  新农合报销完低保还能二次报销。

      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新农合大病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报销:

      1、门诊大病单独设立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2、结算方式:尿毒症透析治疗的门诊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器官移植治疗的相关费用由医保特约药店记帐管理。

      病种患者的其他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也纳入记帐管理: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放疗、化疗短期住院费用、门诊静脉化疗、介入治疗的费用及静脉化疗期间配合治疗的费用,均按住院结算,纳入医院住院总量指标管理;

      门诊放疗及非静脉化疗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

      其他门诊治疗的费用(含上述患者其他报销管理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仍实行个人垫付费用,医疗年度期满或累计超过3000元的,与定点医院按规定结算。
  • 国家规定低保二次报销递交一个月之内能拿到钱。

      针对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生病入院治疗的医药费,除去自费部分,经新农合或者城镇医保报销后所剩部分,可以再次报销65%,封顶线为3.5万元。患者所承担的医药费就是经两次报销后所剩费用加上自费部分费用。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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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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