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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社保关系在外单位挂档,新单位是否必须给予交纳社保?如果新单位因员工个人在外单位挂档,单位在员工与原单位办理完社保中断手续后才为其参保,造成比合同期晚两个月为员工参保,现员工前来索要那两个月的企业社保费用,单位是否有义务必须将这两个月的企业社保费用给员工个人?

劳动纠纷
2019-06-21 05:25: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法规定的单位强制性的义务,双方善于社保的约定不得违背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最好由员工本人出具书面说明在因员工自己原因外单位挂档,不能新单位交纳社,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避免产生劳动争议。
  • 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单位需要补偿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第一,没必要选服务费贵的,因为社保缴纳是标准服务,只要按时足额缴纳进去就可以了,服务费高了也不会质量就高;

    第二,尽量选择本地企业,因为社保代缴后续还有其他配套服务,比如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等,如果选择那种全国的企业,可能不会提供这些配套服务;

    第三,缴纳方式尽量简单,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等就可以缴纳;

    第四,尽量按月缴纳,这样对自己有保障,没必要一下子缴纳半年或一年的社保费;
  • 依据《劳动合同法》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一年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 您好,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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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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