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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迁的城中村房屋,房产证上的两位老人已去世,其中一位后去世有公正遗嘱(由五个子女平均分配),另一位没有遗嘱。第一份公证遗嘱给长子,长子将全屋装修,加该后,老人将遗嘱改为由五人平均分配,形成第二份公证遗嘱。拆迁办要求要所有继承人达成一致,办遗产公正。但家庭内部子女协商不一致,一直没有去做遗产工作。问:1.到了最后拆迁日期,这个时候拆迁办会怎么处理?2.房屋房产证上有的面积可按遗嘱分配,但拆迁办赔偿的违建面积是否也要按遗嘱分配?五个继承人,四个同意将违建面积补偿给长子继承,且口头认可是长子一人所建,另有一人不同意。请问作为长子怎么处理该对自己更有力?还是说要一起分割房产证面积和违建加盖面积?需要怎么做维护自己权益?

继承
2019-04-15 1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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