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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爸64岁,在发改委单位做厨师,已经几年了,今年体检说肺上有阴影,我带我老爸去大医院检查,说得了肺癌。请问我可以申请单位赔偿吗?年年都签了合同的

劳动纠纷
2019-06-15 05:12: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严格来讲双方是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单位不会给赔偿。可能领导会出于人道主义给一部分救济。
  • 你好!肺癌不属于职业病,单位不承担责任。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中月工资不包括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生病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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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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