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于2017年11月1日租赁了一间商铺,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是5年,我于2017年10月份已付给房东2年租金,租金到期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现在因为经营不善想要关闭此处店面,因为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到2022年11月1日(此合同约定5年租金共20万分3次付清,第一次:2017年11月1日付7万,2019年11月1日付7万,2022年11月1日付7万)。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但是此处地段转租相当困难,我已贴出告示半年,但至今仍未转租成功,经与房东协商后房东表示不予帮助,我方自行想办法。注: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0万。 在此想咨询律师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如果强行解除合同是否要赔付房东20万违约金? 万望回复!

合同纠纷
2019-10-13 10:45: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具体违约金可以由法院酌情判。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作为守约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经履行不能。根本违约金具体数额问题得看合同的内容性质。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的关系

    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那么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呢?对此,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就同时失效,合同解除仅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笔者认为,合同解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违约金条款可以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所在。
  • 租房的违约金怎么赔大部分是根据合同来的,或者是租金来定的。1、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在租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房东违约,那么房东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而租房的违约金一般是20%。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