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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生了双胞胎,休完产假后去上班了,上了4天班后长水痘了,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之后,去上班,上班的第一天被告诉以培训新品牌为理由被调到门店去上班,并且说是去门店学习一两个月,就这样签了调店单,但到了门店后并没有接触新品,上了几天班后才发现和普通员工没有任何区别,也没有接触任何新品,之前是营运经理,在此时我婆婆摔伤了无法帮我带孩子,我想要请假照顾我的两个宝宝公司只批了15天的事假,我的合同在3月31日结束了,在4月1日续签了合同,至今合同还未给我,现在我还处在哺乳期间,想请哺乳假公司不批,说是4月11日没有去上班就直接算我旷工‘已经两天了超过三天算我自离,现在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4-12 12: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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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