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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描述来源为被害人A的口述,另附两项物证,请问是否构成强奸案的充足证据)我查过刑法,强奸定义是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违背女性意愿实施性行为。被害人A某今年17,身材娇小,中专学生,离异家庭且父亲家暴,为积攒生活费她利用假期打工。嫌疑人B某24岁,高大健壮,是A某打工的餐馆老板,B追求后与A确认恋爱关系。(根据A的口述)B力气很大,A激烈反抗无效,每一次性行为都很疼。目前掌握两项物证,而其他证据已灭失。 - 第一项证据:A流产的就医病例以及嫌疑人B的签名。事件经过:18年三月,B某欲实施性侵,A抗拒无效,B无套内射,因为羞耻心A不敢去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央求B买药而B拒绝,五月流产。 - 第二项证据:殴打录音,嫌疑人B醉酒,在自己家里一边殴打A一边对A说我爱你,能听出A的声音以及B的哭喊,但录音不能听出性行为相关的信息。事件经过:(根据A的口述)B反复向A灌输“你流过产再也没人能接受你,只能跟我在一起” 的思想,A无奈继续与B交往但感情僵硬,18年八月嫌疑人B醉酒后将A带至家中,施展2小时的暴力行为,被害人A趁其打累了平静下来,偷偷用手机录下了最后30分钟录音。 - 根据我的判断,嫌疑人B对未成年被害人A占有绝对优势,掌握舆论,利用暴力、洗脑、武力等多种方式对A实施性行为。但目前有两大问题:第一、物证在时间上,强奸怀孕在先,而暴力录音在后,暴力之后的性行为证据灭失,暴力之前的性行为只能通过被害人口述“推断出”是强奸,这种情况是否算证据充足?第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诬告可能:谈恋爱后分手,而女方反悔,事实上男方非强奸;此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A坚称自己每一次都不情愿,根据我与A的交流,A认为嫌疑人B同样无法举证证明A是自愿,那么此案情下假如A坚称B是强奸而B坚称A是自愿,司法结果会是抓捕嫌疑人B判刑,还是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刑事案件
2019-04-10 11:02: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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