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今年二月十日开始与情妇公开同居,我到那女人家闹了一次后,我老公中间回家住了一个月,自六月四日又出去另租房住,白天在那女人家吃饭,晚上和情妇在另租房屋住宿。期间在外吃饭时称那女人老婆,有人告诉我(我有录音)但那人不愿出庭作证,并有那女人胁迫我老公离婚的信息和我老公承认那女人有他证据会告他坐牢开除工作的信息。还有我老公住院期间那女人的家属签名办理住院手续并陪护二天的证据。这些证据重婚罪能够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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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信息你老公已构成重婚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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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非常充分,找到住处,让当地居委会出面一次;利于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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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以夫妻名义对外的,构成重婚罪,但你还要补充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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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