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国企工作,合同已经到期,但单位一直没有停交社保,我去办离职,单位让我补交离开单位后的社保,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01 19:34: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
  • 离职后,如果在规定劳动仲裁时效内,可以要求公司补保险。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当事人一经发现自己没有社保,可以向社保局举报,要求其补缴社保费。
  • 首先,给您交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交社保,且如果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次,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如果您主张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您需要证明该签名是伪造,且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您的入职时间以及工资水平,您举证会有一定的麻烦。
  •   合同到期不续签,和公司协商不成,立即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