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去年5月因醉驾被判服刑5个月,我把4张信用卡交给朋友暂时保管,5月15号服刑至1O月15号,出来,才知道信用卡以被这人全部取走,共计8万元,去年11月我起:诉了,法院也判决由这个人负责任立即把4张信用卡的本金及利息全部还上,那时我征信以受影响,当时法院调解,我也没强求他赔偿,法院判决了至今他也没还上去,反而把我个人征越整越黑了,法院判决他也没当回事,把我个人征信造成严重黑名单了,影响及坏了,我想要求他民事赔偿给我造成了严重后果,个人征信及坏影响,请问我该怎么要求他赔偿,赔偿的金额怎么计算
-
你好 征信无法用货币衡量 只能如实计算你的损失
追问:你好,律师我确实不怎么如实计算呀,我和朋友合伙的生意,春节一人分七八万,被告赖着不还钱给银行,同样把我合伙生意也整黄了毁了,被告人有广告公司,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呀,要求民事赔偿追究被告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