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人回宿舍在厕所洗澡,突发死亡
劳动纠纷
2019-06-20 11:54: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属于工伤的。
追问:
这样跟老板有没有关系吧
解答:
通常情况下与老板是没有关系的
属于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有抢救过来,属于视为工伤,按照条例39条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般没有责任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出差喝酒死亡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7166
早上上班前,在工厂宿舍突发疾病死亡赔偿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建筑工地工人死亡赔偿模板
拆迁承包
324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01:56
2345
独生子女政策哪个部门管
独生子女政策
故意伤害没打人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
工人们睡在宿舍里,发现如何处理死亡
工地工人睡眠中死亡,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视同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人死亡赔偿金协议书
合同范本
324
李正红专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01:13
2345
离婚协议书不通过律师怎么写格式
离婚协议书格式
在工地宿舍突发脑出血
工人在宿舍突发脑溢血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不是在工作岗位上,一般也不处在工作时间内。如果有侵权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合同范本
324
工人在工地宿舍突发疾病(心脏病)死亡
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死亡,可以视同工伤死亡的有以下情况,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们工地一工人在午休时突发心肌梗堵死亡,
你好! 构成工伤,相关详细情况,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或者来律师事务所面谈。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人在工地宿舍睡觉时突发心脏病死亡如何索赔
应该是工伤死亡,可以要求赔偿。需要详谈。。。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40
上班时间,在工地宿舍突发疾病死亡是工伤吗
属于工伤。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05
员工在工地晚饭后上厕所突发病死亡,是否认定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现在主要是确定是否属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实习生鉴定表修改了,但又不想盖章怎么办?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85
直接从BOSS找工作,待遇和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90
特殊工种档案没有写完,我该怎么办?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24
我为在中介机构找工作付了钱,这笔费用可以退还吗?
你好,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25
而不是原来的计时工作制。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该怎么办?
否属于不定时工作制还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公司给规定的员工守则跟实际不符
员工守则的制定和修改应遵循以下法律程序:首先,守则的制定应确保民主参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大
被公司开除。2024年3月13日离公司的当天,晚上8点生病。
员工因病去世后,家属是否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员工的去世与公司的行为存在直接因
劳动法河南省临时用式最长期限是多久
临时工劳动期限是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吉林律师
吉林找律师
吉林劳动纠纷律师
吉林劳动仲裁律师
吉林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磐石市律师
舒兰市律师
永吉县律师
桦甸市律师
蛟河市律师
昌邑区律师
龙潭区律师
船营区律师
丰满区律师
吉林房产纠纷律师
吉林公司法律师
吉林合同纠纷律师
吉林婚姻家庭律师
吉林交通事故律师
吉林劳动纠纷律师
吉林刑事辩护律师
吉林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