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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2018年11月我通过中介公司看中套二手房,并在中介公司和户主的父亲签了份合同,《户主全程不在场》,合同的有关内容:双方等到此房满二年《2019.4》在办理过户购房,当场交了3万定金。现在满二年,问题来了,2019年过户费政策改变了,由满2唯一改为满5唯一,换而言之,我由说好的2万过户费变成4万,合同上说明过户费由我买方出,我之前是同意的,但现在升了一倍,我不能接受,这房我不想要了,我想退定金,。合同中有一条责任条款:如因自然灾害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进行,甲《我》乙《卖家》丙《中介》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我是新政策前签的合同,我是否能用这条条约,让卖家退我定金,并不交中介费

房产纠纷
2019-04-07 2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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