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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简阳买了一个车位,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后来我没有买,书面有合同写了,一年没去买,押金不退,现在都过了几年了,这个押金可以退吗?

房产纠纷
2019-08-24 16:36: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一般3年以后就过了诉讼时效了,如果合同有约定不退,那就不能退
  • 一年不能退,一百年更不能退。不再回复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你好!你们属于预约合同关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由此可见,公摊面积是由双方约定的,是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合理分摊的,法律不会强制性规定一个比例的。
  • 定金与押金就履行合同而言,就保证意义来说,有一定的相同性,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1:定金在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买卖等合同中。
    2:在金额上,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而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
    3: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而定金带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性,休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双方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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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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