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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跟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于4月2日交房,租赁期自4月10日开始。约定押2付1,但因为4月1日租客转账不方便,一直没交押金,只付了半个月房租,现在租客不想租了,是否需要补齐押金合同的法律效应才结束?中介是否需要负责调解或者退中介费?

合同纠纷
2019-04-08 12:01: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在双方自由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没有法定的其他情况,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您表述的这种情况,这是合同的纠纷,如果租客违约了,涉及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中介是否有过错的问题,是否承担一定责任的问题。你可以联系我。
  • 租户违约,可以主张他承担违约责任,但不一定是补齐押金,要看具体合同约定。
    一般来说,合同签署后,中介的工作就结束了。
    追问:合同约定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但是乙方交房后一直不肯付押金就要求退房,是否构成违约?
  • 租赁合同在双方自由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没有法定的其他情况,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您表述的这种情况,这是合同的纠纷,如果租客违约了,涉及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中介是否有过错的问题,是否承担一定责任的问题。你可以联系我。
  • 租赁合同在双方自由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没有法定的其他情况,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您表述的这种情况,这是合同的纠纷,如果租客违约了,涉及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中介是否有过错的问题,是否承担一定责任的问题。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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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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