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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由于公司原因导致没有生产,从而给我们员工放假,有时候一个月就上个几天班,18年6月份到12月份,单位放假导致个人欠工时490个小时,每月工资足额发放,但是时间一直欠着,如果自己想辞职,那么公司人力资源部让我们用钱去偿还,对半偿还所欠工时,打个比方,一个小时20块钱,490个小时就是9800块,自己离职对半扣,也就是9800的一半,4900,自己带4900去给公司财务偿还,这样才给离职,还有就是欠工时,用我们年假来对冲,年假按道理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没有休息年假,那么是要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钱的,我想问下各位尊敬的律师,我们单位这样是否合法,想辞职带钱去偿还,关键是单位由于经营问题导致的单位给我们放假,又不是自己本人要请假或者不去上班导致欠工时,我想问我这样如果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如果他是合法的。我无话可说

其它综合
2019-06-13 01:09: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请问单位这样是否合法
  • 劳动仲裁免费的 劳动纠纷发生之日一年内,本人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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