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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上海,在一家北京公司的上海办事处工作(也算不上是办事处,是在上海的另一家公司办公区上班,这边公司老板和北京公司老板好像是同学或者是朋友),之前这边有三个人,我是在上海直接应聘上的,现在就我一个了,现在已经离职,老总发邮件同意我离职,还未开离职证明,已经拖欠几个月工资,老总说现在公司困难,等有钱了分批发放,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到明年才到期,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是在上海申请还是要到北京申请,成功几率有多大,我的医保卡和公积金等是北京公司在上海这边找的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代交的,公积金显示我的所属机构是上海的这家公司,我现在有和北京公司签订的合同,医保卡,北京公司在北京给办的交行工资卡,和公司的来往邮件,近几个月我和客户签订的合同(有北京公司盖章,里面有的我的名字),请问是在上海申请还是要到北京申请?成功几率有多大?如果是要在北京仲裁,是否需要我本人去北京?需要提供哪些申诉材料,申诉申请如何写?

民事相关
2012-07-07 1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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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