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9月1号入司,公司2013年4月才给我交养老,5月交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我现在要求公司补交,公司拒交,劳动仲裁的说过投诉时效了,他们也没办法,请问这种情况还能追缴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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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能要求公司补交,第一,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超过一个月不到一年的双倍赔偿;第二,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第三,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如果对于劳动部门的处理不满,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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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的话,让律师介入,帮助你追缴也是可以的。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有疑惑欢迎致电详细了解,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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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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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以,可以直接劳动仲裁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社保没交的问题,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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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顺延。何为其他正当理由,由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 仲裁时效的特别原则:因为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没有规定时效,而是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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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