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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跟老板打工,但没有劳动合同,上班送水途中,我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北边人行道上,由西向东逆行行驶,前方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北边人行道上,由西向东逆行行驶,前方驾驶电动三轮车突然向北左转弯,我在后方紧接跟着左转弯,发生了碰撞,对方受伤,对于赔偿伤者,老板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9-06-04 01:34: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属于职务行为的,老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保机构(缴纳了社保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受伤住院后赔偿费用: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法院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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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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