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家私人公司做了一年半。请假回家。第二天老板打电话说让我不要来上班了。未缴纳社保。未签合同。我怎么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4-10 01:12: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违法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单位不缴纳社保,并且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建议 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4470
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行政拘留资讯
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8675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69264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2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0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5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2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