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将近四年,未曾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四年期间公司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已经离开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并且进行经济补偿?假如可以,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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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属于单位违反,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工资以及补缴社保,还有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跟单位协商不成那么就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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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离开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了吗?如果没有,你与公司现在还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办理了相关辞职手续,就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超过了1年但有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也可。
2、公司因存在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即工作4年赔偿8个月的工资。
3、你可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给你补缴三金或在申请仲裁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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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2、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社保这片很麻烦,城关的法院不支持该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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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