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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十月份离职的,到现在还有1.2万的工资没给我,联系老板就说等客户回款,每次都这么说。之前入职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后来签的一个销售协议(我们拿到的是复印版,原件在老板那)。销售协议明确有一万押金离职三个月后付清,可是到现在一直没给。我该怎么办?劳动仲裁对我有利吗?

其它综合
2019-06-12 03:28: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
  • 受理条件:1.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2.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定;4.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本会要求。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劳动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80号)办理机构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仲裁办 办理时限5日内审查决定受理与否,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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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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