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合同19年3月底到期,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我解除合同或继续签订合同,我可以要求赔偿N+1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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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这三个月的工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2协商解决不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 这类案件我们办理过很多 你可以来我所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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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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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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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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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续签,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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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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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建议把劳动合同拿过来给我们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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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