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怀孕后期一起请病假。病假期间,孩子出生了。病假到期后请产假,这样合法吗?或者孩子出生之日起开始算产假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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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具体的可以查阅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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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产假不得低于98天,具体按照各地区标准不同有所差异。存在违法行为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追问:产假是128天,不会少的。只是孩子出生之后隐瞒一直请病假,这样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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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按照各地区标准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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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合法的,但是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专业律师介入,总体公司章程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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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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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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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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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