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位员工2018年8月离职得。社保本应8月停止缴费,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停止,今年3月才发现一直没有停缴。公司与她本人沟通后,她认为自己这个期间产生很多医疗费用,拒绝给公司补多给她征缴的8个月的社保费用。与她沟通无效后,公司向社保中心提供了员工离职材料,并申请了社保退费并已办理完成。单位这样做合法么?并且她对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存在争议,认为公司影响她再次购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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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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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没有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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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医疗费可以另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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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来律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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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