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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7年5月正式入的职。与老板相处也蛮愉快的,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前可以在这边学习技能,老板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说是我自己没有提供居住证。之后我也没离开,主要是这边学习,我跟老板写了一份申请,说是在这边免费学习就要工作到19年12月12日,不然我离职就要赔偿学费的1.5倍。劳动合同应该在18年5月就要到期了,我提出要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没有给我签,我又强烈提出要给我补交社保,但是老板一直没有给我交上。如果我现在不离职,老板现在给我签立合同。到期我离职,可以得到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3-27 1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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