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司上班2年半了。一直没欠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现在老板想赶我走。我能要求赔偿吗?能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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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公司单方解除还要赔经济赔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懂律师可以帮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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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年限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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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赔,收集在职证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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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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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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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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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辞职,并要求单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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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下老板赶你走的证据,可以仲裁要求两倍赔偿,大概5个月工资。目前是否已经离开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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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帮你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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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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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