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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刑事拘留,我刚知道怀孕了,可以去探视嘛?

刑事案件
2019-12-12 04:07: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是看不到他本人的,但是您作为配偶可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以代您去会见一下他,并且告知他您的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会允许家属会见的 只有在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并生效后才能允许近亲属(夫妻 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会见 在刑事拘留期间一般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刑事拘留一般是涉嫌有违反刑法的行为才会被刑事拘留,情况可能比较严重 行政拘留一般是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拘留不会超过15天
  • 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因醉驾被刑事拘留,怀孕期间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判处实刑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是不能探视的,可请律师提供刑事辩护,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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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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