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兼股东之一,协议我转让股份、变更法人、离开公司。原注册资金为1200万元,我以4.25技术和管理经验入干股,现协商我4.25股权转让给其中一个股东,转让费为5万元以及欠3个月的工资+工龄补偿工资+报销等,协议写条件1-3个月以后分批支付。我担心我转让股权变更法人离职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的各种理由来抵扣我的钱。 请问,我的离职协议上是否需要增加:“原法人***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一并转让给变更后的***********有限公司新法人*******。” 特此向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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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原则上与公司债务没有关系,是法律上两个独立的主体,;例外情形是,股东注册资本没有实缴,那么需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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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你们的约定对内有效,对外债权人仍可起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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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尽可能的写清楚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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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加上,以免以后发生争端,如需要律师帮忙审核,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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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来律所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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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