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有些公司说签了三方协议就具有法律效益,如单方面违约需要付2000元违约金。但是公司那边说如果你2019年8.31号前没有到公司报道,没有按公司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则意向书自始无效,并且公司有权解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司解除合约说我们没去报到,算我们违约吗?
-
您好,三方协议是双方共同拟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己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去报道,构成违约。请问您们协议是如何拟定的?如果存在格式条款,可能该条款就无效。
-
您好,如果您未去报道,属于违约情形,您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我可以帮到您的,您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或者添加微信。
-
您好,如果根据协议学生未去报道,意向书自始无效,则学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