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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9日,大年初五,我家楼下着火,当时火很大,我第一时间报警,我家间接的受到损失,窗户玻璃烧烂了,塑钢窗有点变形,凉台上放的过年买的干果,鱼肉都烧了,消防浇水从窗户缝隙把水浇进来,我家木地板被水泡了点,有的地方泡了,有的地方没泡,木地板多处空了,因为楼下着火高温导致,后来我找楼下的让他给我把损害的窗户换了,干国适当的赔点就行,把泡的木地板给我恢复原状就行,对方只给我赔烧坏的玻璃,其他的不赔,我通过社区,管委会调解,对方不同意调解,让我愿意到哪告就告去,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上法院的话,我要准备什么?咋样写起诉,我是单身女人,楼下的那个男的很不讲理,明摆的是欺负我,如果打这官司,我有多少的胜诉呢?谢谢律师

房产纠纷
2019-03-16 14:49: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起火点和起火原因是否属于您楼下的住户,如果是,您可以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区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您需要准备证据材料,主要是您打算索赔的项目的损失费用或修复、更换费用,包括受损干果的购买凭证(可以是购物小票、收据、发票、微信/支付宝购买记录等形式的证据),对于需更换的窗户和修复的木地板,这个则涉及价格评估,可以先预估个损失,然后起诉后申请由法院委托价格鉴定部门对损失进行鉴定,然后以鉴定的价格作为索赔金额。如您已自行更换窗户和修复木地板,则需要您提供相关的更换维修费用的发票等凭证。除了证据材料外,还需要写书面的民事起诉状。至于胜诉的概率,需要结合您的证据材料和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后才能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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