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卖房合同 未办理过户 另外一方此期间病故 卖方并为告知买方该合同无效 现在买房的人要求履行合同 卖方避而不见不去过户 如果起诉怎样可以打赢 卖方是女 病故是其丈夫 卖方还有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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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应是代表买方。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具体到请求过户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夫妻一方处分权的问题:1、如果有处分权,那么当然可以诉讼请求过户;2、如果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进行出售,属于无权处分,但不构成善意取得,问题就稍微复杂一些,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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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生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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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表见代理,你可以起诉法院确认此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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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是谁?买卖合同中产权人都签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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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继承人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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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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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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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当是起诉卖房的人 但是 在卖房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 应当将所有的继承人列为被告予以起诉。诉讼请求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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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需要专业律师来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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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可以带合同律所面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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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细了解,卖方什么原因避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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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你们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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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人就是女方一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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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成立,应属于有效合同,可以打官司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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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