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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结婚两个月,没有同房。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说我弟身体有问题,现在我弟弟要跟她在一起求实她就是不让。一回咬定要离婚,这样的问题我家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还有其它的。

民事相关
2019-03-31 16:30:4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你好,如果确实没有同居有可能要回来
  • 彩礼返还需满足一定条件
  • 是可以要回来的,但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帮忙代理。
  • 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适当的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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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