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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施工方,2018.9月份交的房,2019年春节前,业主装修的房子,2019.3月份热水管,开通的热水,送上热水之后,地面里的管子漏水了,挖开地面之后,确定是冻坏了的管子,这种情况应该是有谁来负责,是业主,还是施工方。

房产纠纷
2019-04-11 10:48: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方要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是材料的问题,材料提供方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使用不当,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施工方维修的话,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应该是业主的责任,没有保护好,也有可能是管子质量问题
    追问:您好徐律师,确定了是业主装修房子时,打开了窗子通风,去处房间里的味道,冻坏了管道,责任是谁的。
  • 管子的质量问题,由提供管子的一方承担责任
  • 2年保修期,应当有施工方承担维修责任。
  • 这个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房屋共有部分损害到部分业主权益的问题,房屋漏水的原因可能有三:1、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该房屋时没作好防水处理,属于建筑物本身的质量问题;2,可能是顶楼业主在给房屋装修的时候,因装修行为所导致;3、其他的原因。当然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要通过鉴定。经过鉴定,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维护,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装修所导致的,业主可直接找装修公司的人进行维修,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所导致,物业公司应当负责维修,但维修的费用可以从业主所缴纳的维修基金里出。如果业主不维修,有关业主可以自行请施工队维修,费用可以从物业收取的维修基金中支付,当然要做好证据的保留的工作,比如维修所开支的各项开支票据。自己请施工队维修时,最好有其他与此事无关的业主做证或请湖南省公共频道的非常帮助的媒体暴光并作证。
  • 只要不是施工的问题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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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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