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工作中受伤 导致左手中指少了一小半节 医院鉴定为轻伤 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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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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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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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1、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鑫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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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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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