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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3号,我们是经营一家ktv的,因当地地比流氓总来闹事,在2017年12月24日我们打了他一顿,当时他报警了,警察也来了,问了一下经过就走了,被打人也走了,到了2018年7月份,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是造成伤害轻伤2级,对方要20万处理此事,然后当时参与的人都去了派出所做口供,也没有处理结果,派出所说要立案要上网,但是因当时ktv老板不处理这事就一直搁置在那,然后派出所也没有在打电话说此事,又到了2019年3月上旬,又接到判处所电话说是此事要处理了,被打人是小拇指受伤, 但是我们认为不是我们打的,因为当时派出所给我看过伤者的照片,很深的口子,可当时地上就没有血迹,监控里也看的到 ,他也没有证据就是我们打的,从事发到今,被打人从没露面或者打过一个电话说要处理此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3-16 20:34: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