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我爱人被同志打伤。26日拍片手指骨折。到单位找领导调节,对方什么事都没有。而且准备上班。调节到深夜11点半。未果。我爱人到医院手术,无人问津。今天听说打人的也去住院了。我想请问,打架之后,什么时间的病志最有效?对方在骨科医院有认识人,请问如果有人给他做假病志,那么我爱人是不是就白白被他打了?我怎么样才能将他绳之以法?我想一定有说理的地方的,请指教一个无辜又无助的人。谢谢
我不想影响为我办案的单位。只是咨询一下。不周之处请原谅!
-
你爱人首先应该正常治疗,待伤愈以后再调解。是否调解成功看双方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至于你说对方无伤而住院治疗有必要的话事后可申请对医治及用药合理性进行鉴定。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爱人属于受害方,你可以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打架后,第一时间入院的病志效力最高。
如果出现假病志,你可以卫生局投诉。
建议报警,并做伤害鉴定,如构不成轻伤害,出院后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