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职签订离职证明和离职协议,现在原公司认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1.20,是否合理? 我于12月21日离职上家公司,离职签订离职证明和离职协议,因为补偿1个月工资,离职证明时间1.21日,离职协议写明最后结薪日为1.20日且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发工资。因12.24日我入职新公司,新公司离职证明不通过,我联系原公司开了时间为12.21日的离职证明,现在原公司认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1.20,上一份离职证明是因为我的要求才给我改日期,所以应该是4月20前给我发工资即可,但我个人认为应以现在的离职证明为准,3月20日前发我拖欠的工资,请问我得要求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19-03-12 15:28: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何时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补偿
1090
交强险赔付会怎么样
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强险赔付会怎么样
车辆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
交强险赔偿标准
车辆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
员工提出辞职的劳动合同是解除还是终止
民法典 2362
员工提出辞职的劳动合同是解除还是终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46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0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7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66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4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