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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在单位截止到2008年已经工作了19年了,自2005年单位倒闭之后,人事关系到了单位的上属公司,我要求公司分配工作,可公司从来没有分配过,但一直到2008年底给我每月开最低工资149元每月,2009年在没有任何政策说明的情况下就不给开工资了,只给交了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没给交养老金和公积金也没给暖气费,经查询养老金2008年单位栏已经是空的了,可我们单位和我有同等情况没有上班的员工单位却直到2010年1月份还给开工资并交各种保险,2010年1月单位却以自动离职为名单方解除了我的劳动关系,不再交任何保险了,请问我将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10-01-23 10:41: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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